受理范围
服务对象
企业法人,社会组织法人
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
准营准办,设立变更,文体教育,法人注销,年审年检,开办企业,申请资质,申请破产,中小企业,民营企业,高新技术企业,困难企业,重点企业,私营企业,社会组织,个体工商户
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
无
受理条件
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:
1、已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,并依照有关消防、卫生管理等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;
2、网上申办提交材料电子版必须与交验实物原件完全一致; 3、不含中外合资经营、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,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设立合资、合作、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,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设立合资、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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